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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论文

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中是否有阴、阳地之分?

作者:蒋奉军律师  时间:2023年06月27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二条规定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。”第八条第二款还规定“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,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;宅基地和自留地、自留山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。”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没有阴、阳地之分,只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管理权的划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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